關于本市水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發改[2018]115號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布時間:2018年01月22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17〕36號),本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實行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水資源費改為征收水資源稅,按照“稅費平移”原則,居民、非居民、特殊行業用水戶水價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凡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月16日
(聯系人:價格處 閆雪剛; 聯系電話:66415588-0341)
附件
北京市居民、非居民用水銷售價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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