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定價項目 | 定價內容 | 定價部門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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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排水 | 水利工程供水 | 市屬和跨區水利工程供水價格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水利工程由用戶自建自用的和供方與終端用戶通過協議明確 由雙方協商定價的部分除外 |
區屬水利工程供水價格 | 授權區人民政府 | ||||
自來水、再生水銷售價格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農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來水、 再生水價格除外 | |||
污水處理費 | |||||
2 | 電 | 市級以下電網調度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以及市級以下電網輸配電價、銷售電價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上網電價、銷售電價不包括電力直接交易、招標定價等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 | |
3 | 天然氣 | 本市管道天然氣城市管網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
各區轄區內管道液化氣、壓縮天然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 | 授權區人民政府 | ||||
4 | 供熱 | 本市常規電廠熱力出廠價格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
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和區域鍋爐供熱銷售價格 | |||||
各區轄區內通過地熱、熱泵、水煤漿等個別新供熱方式生產的供熱銷售價格 | 授權區人民政府 | ||||
5 | 保障性住房及物業 服務 | 公有住房租金標準 | 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 | 市、區政府集中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含房改帶危改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分別由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區政府制定?,F有廉租房、公租房、自住房、限價房暫按現行規定管理。本市保障性住房并軌統一后,涉及到的所有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標準或銷售價格,均由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管理 | |
按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銷售成本價格 | |||||
保障性住房租金、銷售價格 | 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 | ||||
經濟適用住房物業服務費 | |||||
6 | 交通運輸 | 車輛通行 | 本市行政區域內政府還貸公路車輛通行費 | 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 | |
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性公路車輛通行費 | 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 | ||||
城市客運 | 城市公共電汽車、軌道交通基礎票價 | 市價格主管部門、授權區人民政府 | 其中郊區客運票價授權區人民政府制定 | ||
出租汽車運價、燃油附加費標準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旅游客運汽車除外。 其中郊區電動出租車運價授權區人民政府制定 | ||||
車輛停放 | 駐車換乘停車場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
占道停車場停車計時收費標準 | 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市交通主管部門 | ||||
管道運輸 | 市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
7 | 教育 | 列入本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中小學用書目錄的教材和進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議公告的教輔材料印張單價和零售價格 | 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出版行政部門 | ||
公辦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公辦成人學歷教育、公辦全日制幼兒園保育教育學費 | 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 | 公辦全日制學歷教育不包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 |||
公辦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公辦全日制幼兒園住宿費 | |||||
公辦中小學教育、公辦成人學歷教育住宿費 | 授權區人民政府 | ||||
8 | 醫療服務 | 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 | 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衛生計生、人力社保部門 | ||
9 | 環境衛生 | 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建筑垃圾)處理費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
危險廢物處置收費 | 定價范圍不包括劇毒化學品處置收費 | ||||
10 | 文化旅游 | 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
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價格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壟斷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 | 市價格主管部門 | 定價范圍包括故宮、十三陵、八達嶺長城、頤和園、天壇公園、北京植物園、北京動物園、香山公園、北海公園、景山公園、陶然亭公園、玉淵潭公園、中山公園 | |||
區轄區內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范圍以外的,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壟斷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 | 授權區人民政府 | ||||
11 | 基本養老服務 | 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養老服務機構的基本養 老服務費 | 市民政主管部門、授權區人民政府 | 定價范圍包括床位費、生活照料費。其中街道(鄉鎮)屬和區屬公辦養老機構基本養老服務費授權區人民政府制定 | |
12 | 殯葬服務 | 殯葬基本服務收費 | 市民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 | 定價范圍包括遺體接運費、存放冷藏費(含醫院太平間)、火化費、骨灰存放費(民政部門提供的除墓地外的骨灰存放服務) | |
殯葬其他服務收費 | 市民政主管部門 | 定價范圍包括有償服務公墓墓穴租賃費、管理費,遺體整容、遺體防腐、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等延伸服務 | |||
回民殯葬基本服務收費 | 市民族事務主管部門 | 定價范圍包括墓穴占地費、墓穴管理費、遺體接運費 | |||
13 | 重要專業服務 | 司法服務收費 | 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司法行政部門 | 定價范圍包括公證服務收費和 司法鑒定服務收費。 其中,公證服務具體收費項目目 錄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公布。 司法鑒定服務收費定價范圍包 括為本市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工 作提供的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 |
說明:
一、本定價目錄不包含中央定價項目內容,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凡涉及中央定價(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定價項 目、定價內容一律按中央定價目錄執行。
二、列入本目錄的定價內容,包括定價項目的具體價格、收費標準、基準價及浮動幅度以及相關的定價機制、辦法、規則等。
三、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自動進入本目錄;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項目,自動退出本目錄。本目錄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將適時修訂。按規定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定價項目,按程序上報市人民政府。
四、有線電視相關收費(網絡工程、入網、搬遷、停、復收費)暫按現行辦法管理。
五、成品油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按照現行辦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