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于本市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發改[2018]804號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發布時間:2018年04月28日
各區發展改革委、各區市政市容委(交通委、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本市停車收費行為,特調整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F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占道停車場白天(7:00-19:00)停車收費以15分
鐘為1個計時單位,夜間(19:00[不含]-次日7:00)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滿1個計時單位后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需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及時調整計費規定。
二、各區發展改革、停車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要做好對停車場經營單位停車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等政策服務工作;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三、各停車場經營單位要做好員工政策培訓,自覺規范價格行為;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18年4月24日